國立宜蘭大學生物資源學院
蜜蜂與蜂產品研發中心設置辦法
103.3.12籌備會議通過
103.3.26 生資學院102 學年度第4次院務會議通過訂定
103.4.9 本校102 學年度第1 學期第3 次研究發展會議通過核備
106.3.29 本中心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中心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國立宜蘭大學生物資源學院為促進蜜蜂與蜂產品相關之科學研究與產業發展,提升研發能量與產品製程品管安全,強化本校與產官學界之技術交流與服務,特整合校內外相關領域之專家,依據國立宜蘭大學研究中心設定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第一項,於生物資源學院設立「蜜蜂與蜂產品研發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第二條 本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組織蜜蜂與蜂產品領域之專案研究團隊,整合全球相關領域資源。
二、研發新穎技術,建立蜂產品與生技保健產品製造之試量產技術。
三、研究蜂產品機能性,並建立品質相關檢測平台,提供產業輔導及技術服務。
四、推動蜜蜂生態保育與疾病防治技術。
五、教學培養相關研發人才,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
六、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第三條 本中心設定中心主任一人,採無給職,綜理中心業務,由院長就本院專任助理教授以上具服務熱忱之教師中遴薦,報請校長聘任之。任期三年,得連任。
第四條 中心主任負責召開中心業務會議,討論並執行中心業務。
第五條 本中心主任得依「國立宜蘭大學教師授課時數及超支鐘點費核計辦法」核減授課時數。
第六條 本中心得依業務需求設立任務分組。
第七條 本中心因業務需求得由各系所相關人員兼辦技術、行政及其他業務工作。
第八條 本中心經費採自給自足原則,得聘專任或兼任人員以及顧問等若干人,經費之使用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辦法經生物資源學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送研究發展會議核備後實施。